各市(县)区卫生计生(社会事业)局(委),市卫生监督所,市疾控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有效防控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不断强化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全面提升监管水平,巩固“2015年无锡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行动年”(以下简称行动年)成果,市卫生计生委决定将2016年确定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深化年(以下简称深化年)。现将工作重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全面实施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
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作为全新的监管模式,在加强依法行政,规范监督行为,提高执法效率,提升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管理水平等方面有很好的促进作用,经去年的试点,积累了一定经验。今年,将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继续按照“分类监督、动态监管”原则,覆盖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实现“监管可控、成效可量、模式常态、效率优化”的工作目标。
(二)开展重点专项监督检查
在去年“行动年”工作基础上,结合今年全市传染病防治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继续开展基层医疗机构注射室专项检查,同时重点开展肠道门诊规范设置运行、消毒供应室(中心)、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专项检查,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水平。
(三)加强重点环节监督抽检
在去年“行动年”工作基础上,结合今年全市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继续加强对血液透析室、内镜室、口腔诊室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抽检,同时对消毒供应室(中心)开展消毒灭菌包的监督抽检。
(四)推进传染病防治监督信息化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防治监督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技术在日常监管中的运用,今年将扩大医疗废物远程监控试点范围,提高监督效率。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化年”各项工作的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按照今年无锡市传染病防治监督抽检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依法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切实按照传染病防治分类监督综合评价要求完善自身管理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作、提升监管效能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市区联动,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全面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市卫生监督所要按照“双随机”和全过程执法记录等原则,采取飞行检查、暗访等方法加强对全市范围内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和监督抽检,对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积极主动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工作,为卫生监督抽检提供强有力的人员和技术保障,全面提升监管效能。
(三)强化督查考评、确保工作实效
市卫生计生委将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开展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检查,适时对各地监督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定期通报工作进展,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四)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各单位要加强社会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深化年”活动进展和工作成效,树立卫生监督的良好社会形象,提高广大市民传染病防治意识,营造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良好社会氛围。
(五)做好信息报送、及时总结成效
各地要认真做好今年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工作相关信息报送,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总结经验,搜集典型案例,积极报送监管信息。2016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卫生监督深化年工作总结请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于12月20日前报市卫生监督所。